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汉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奉节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建议》(第096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支持奉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经核查评估,奉节县永乐镇、青龙镇大窝社区、平安乡已获得重庆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下一步,待生态环境部启动第六批“两山”基地申报后,我局将积极指导奉节县申报国家“两山”基地。同时,指导奉节县科学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并加强技术指导帮扶,以示范创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
(一)支持开展生态修复,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将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奉节片区项目作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备选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二是将奉节县安坪镇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并投入市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40%。三是争取中央资金300万元支持奉节县医疗固废处理厂建设项目,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四是指导奉节县稳步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加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监督巡查等工作。
(二)支持开展石漠化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一是纳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安排营造林任务22万亩,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365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营造林任务7万亩,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800万元。二是纳入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安排营造林任务9.82万亩,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7761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营造林任务3.93万亩。三是纳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021—2030年安排营造林任务29.25万亩,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2171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营造林任务4.5万亩,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450万元。
(三)推进朱衣河生态调节坝相关工作。
奉节县朱衣河生态调节堰(闸)初步选址于朱衣河与长江交汇处上游约1.7千米处,对三峡水库防洪库容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有一定影响。水利部门积极推进三峡库区生态调节堰(闸)建设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三峡水库重庆库区生态调节堰(闸)初步方案》并报送水利部,水利部正式回复意见“鉴于生态调节堰(闸)建设缺乏规划依据,侵占三峡水库防洪库容,对长江防洪和三峡水库管理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系统深入论证工程对长江防洪安全影响,以及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条件后纳入规划予以支持。”下一步,将积极对接水利部、长江委,在规划立项、技术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鼓励各方资本参与生态建设
(一)支持开展项目储备工作。
一是将奉节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纳入我市与三峡集团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项目储备库,引导三峡集团积极参与奉节县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建立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指导奉节县按照《重庆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申报生态修复项目储备。三是印发《“以奖促治”资金项目储备入库指南(2022年)》,指导奉节县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项目储备工作。
(二)支持开展生态地票交易。
根据《关于拓展地票生态功能的补充通知》《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指标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将地票制度中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利用方向拓展为耕地、园地或林地,并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形成的指标也纳入生态地票进行交易,拓展地票生态功能。
(三)支持开展水权交易。
从2014年起,国家开展水权制度建设试点,探索水权确权登记及水权交易思路、方法及程序。我市2015年修订《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区县(自治县)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相互转让用水量”。截至2021年,累计完成嘉陵江、乌江、龙溪河、小安溪等21条重庆境内跨省、跨区县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实现区域、重要江河流域初始水权分解落实,全市8000多个取水许可证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完成取水户取水权确认。我市降水丰沛地区自然水量满足社会生产生活需求,取用水户水权交易意愿不强,水权市场产生的条件和环境还不够成熟。下一步,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水权交易有关机制,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鼓励和支持奉节县开展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有效利用。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答复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