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洪奎委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注和支持。《关于加强土壤管控修复 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建议》(第061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我市自2007年就已经逐步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2016年以后,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继出台,我市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0年,在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市工作得到沈跃跃副委员长及执法组的充分肯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04%,安全利用(85万亩)和严格管控(4.5万亩)任务全面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我市填报调查总地块数1255块,将129块污染地块纳入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51块完成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后移出名录,暂不开发利用地块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
二、关于建议事项推进情况
(一)关于底数的问题。
一是建立并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制度。2015年,市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经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污染场地排查实施方案》(渝环〔2015〕253号),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制度。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19号),明确要求各区县以列入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和年度供地计划中的地块为重点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疑似污染地块地块排查制度。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监测,摸清农用地污染底数。2012-2016年,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2017-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9-2020年,在详查成果基础上,进行加密调查精准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摸清了农用地土壤污染底数,为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和精准施策打下了基础。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全市73个行业、207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在产企业地块1069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852个,填埋场和尾矿库地块150个,初步掌握了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二)关于规范企业拆除活动。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19号),要求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经济信息部门备案并实施;原则上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活动应当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之前开展,已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应当在拆除活动完成后补充相关内容。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在渝北区、璧山区开展企业设施设备拆除示范,探索建立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程序和管理机制。
(三)关于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过程监管。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渝环〔2019〕212号),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单位应建设满足规范要求的污染土壤贮存场所或设施,具备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措施;将处置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切实加强污染土壤处置的环境监管。污染土壤转运前,修复施工单位、处置单位应当将运输时间、方式、路线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相关情况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和接收地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转移过程应填写污染土壤转移联单,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污染土壤处置终端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渝环办〔2020〕85号),对我市全市处置污染土壤的各类型处置终端设施单位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了终端设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是否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处置台账、信息公开和报告报送等情况。
(四)关于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共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9亿元,市级财政累计落实2亿多元,共同用于支持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等工作,中央、市级财政投入撬动了数倍社会资本投入,全市累计投入治理修复资金超过30亿元。渝西地区各区县在疑似污染地块排查、调查评估方面均得到了市级和中央资金支持,其中潼南区新华化工和万利来化工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大足区宏元金属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等修复项目也得到了中央资金支持。发起成立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总认缴规模达到80亿元,投出项目38个、投资总额5.67亿元,储备项目50余个、总规模约100亿元,下一步拟在其中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子基金,进一步吸引社会投入。
(五)强化土壤环境信息化平台运用。
一是全面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向同级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分配了共享账户,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共享账户查询相关地块信息,实现了信息的互联共享。截至目前,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我市填报总地块数1255块,地块数量和完成情况全国领先。二是建立重庆市土壤管理信息化系统,增加报告评审流程,实现空间信息叠合、报告在线流转、评审专家线上抽取、评审意见书下发、从业单位管理等功能。三是试点探索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通过AI视频智能管控系统,对土壤修复进行全流程合规性判断和事件预警,实现实时监管,为开展执法监督提供了可视化的参考依据。
(六)关于完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体系。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在永川、大渡口、沙坪坝等区县共开展6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其中3个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3个农用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沙坪坝民丰化工铬污染地块典型区域风险管控技术应用试点采取自然淋洗方式,日处理含铬废水800立方米,年处理含铬渗滤液10万吨。自2010年起管控至今,未造成二次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该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典型案例汇编。
二是加强对责任主体的指导。指导大渡口重钢片区土壤污染修复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原位的方式修复污染土壤,降低修复成本,控制土壤外运风险。目前,正在开展修复的有机化工厂地块就引入了热脱附技术,后续即将开展修复的重钢焦化厂等地块的修复也计划采用原位修复的方式修复污染土壤。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增强土壤污染防治支撑保障。二是推进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拓宽土壤污染修复资金渠道,稳定资金来源,保证土壤污染修复持续发展。三是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方法,针对不同的修复技术,进一步完善污染土壤修复效果的评价体系。四是鼓励修复从业单位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装备研发,力争在土壤修复关键技术装备上有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罗程钟
联系电话:023-88537016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