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小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重庆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办法的建议》(第0191号)收悉。经与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大数据发展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强化和明晰对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项目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的通知》(渝环〔2019〕177号)完善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告知、信息沟通、油烟治理等机制。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分管领域,分别与市民政局、市教委印发《关于强化殡葬领域大气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6号)、《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大气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0〕39号)明确相应领域餐饮油烟管理要求。
二是持续推动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开展专项执法。近年来,通过市级财政“以奖促治”资金支持,鼓励餐饮业营业者主动实施油烟深度治理。同时,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动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基本完成全市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工作,累计完成餐饮油烟深度治理1.1万余家。结合我市餐饮油烟扰民投诉情况,制定以居民住宅小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为重点,督促餐饮业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油烟扰民为目标的《居民住宅小区餐饮业油烟达标排放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渝环〔2020〕89号),并已启动专项执法。
三是强化服务告知和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意识。在登记申请时,向餐饮服务商事主体发放《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提供生态环境咨询专线,明确告知餐饮业选址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开展进社区宣传等形式,宣传餐饮油烟危害及治理要求。借助发放《重庆市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告知书》契机,入户宣传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要求,督促餐饮业经营者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强环境保护主体意识。
四是启动对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正工作,织密织牢法网。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重庆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办法的建议》(第0191号),结合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经会同市司法局进行深入研究,拟按照立法相关程序启动对《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正,在《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增加住宅小区的商业与居住功能宜相对分离,新建商业建筑和商住综合楼应当设计专用烟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商事主体在登记申请时进行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告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租)相关房屋阶段告知购买(租赁)方房屋用途相应限制等内容,不断织密织牢法网,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提供法律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推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迈向深入。一是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容重点推进。二是继续做好餐饮油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餐饮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正常运行、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扰民。三是结合我市山地地形、饮食特点,探索餐饮油烟在线监管新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措施的有效性。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5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88521824,18996955598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