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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63号建议的函

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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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63号建议的函

成鸿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忠县国控市控水质断面考核数量和目标设置的建议》(第06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国家和我市在忠县共设置了6个地表水断面,其中:国家考核断面3个,分别是长江苏家、黄金河卫星桥和汝溪河高洞梁;国家科研趋势断面2个,分别是玉溪河长道河和东溪河张家湾;市级考核断面1个,为渠溪河黄岭桥。相关断面的水质状况、设置情况和考核方式如下。

一、国家考核断面。

(一)断面水质状况。2009—201910年期间,长江苏家断面2009年至2016年年均水质为III类,2017年至2019年水质提升至II类;黄金河卫星桥断面连续10年年均水质稳定达到II类;汝溪河高洞梁断面2009年至2017年年均水质为III类,2018年至2019年水质提升至II类。其中:2009年至20179月,3个断面均由原忠县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监测,结果报送原市环境监测中心汇总后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备;201710月起至今,3个断面由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我市。

(二)断面设置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原环境保护部结合“十三五”国家对长江流域水环境监管的需要,在“十二五”5个国考断面的基础上,将我市的37个地表水断面上收新增成为国考断面,统一将2014年断面年均水质作为考核基准,并按照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确定20162020年考核目标。其中包含忠县长江苏家、黄金河卫星桥和汝溪河高洞梁,确定的考核基准和考核目标相同,依次分别为III类、II类和III类。原环境保护部将“十三五”国考断面征求意见稿印发我市后,我局迅速转发至相关区县政府征求了意见,立即赴京向原环境保护部相关司局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减少我市国考断面数量,原环境保护部派出专家组实地进行了调查,认为长江苏家、黄金河卫星桥和汝溪河高洞梁等断面未出现河段断流、改道等情况,符合国考断面设置规范要求,纳入生态环境部和市政府签订的“水十条”目标责任书。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部署,我市“十四五”国考断面将新增至74个,依据“除常年断流和不满足考核要求的断面外,现有国控断面予以保留”的原则,长江苏家、黄金河卫星桥和汝溪河高洞梁3个断面将继续纳入国考范围,考核基准为2020年年均水质类别。

二、科研趋势断面

“十三五”期间,原环境保护部在我市设置了包括忠县玉溪河长道河和东溪河张家湾在内的33个科研趋势断面,由断面所在区县的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经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汇总报送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科研趋势断面没有设置水质考核目标,也未纳入国家对我市的“水十条”考核内容。经核实,2019年长道河和张家湾断面年均水质达到II类,属于良好水体,两个断面均未纳入《“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十四五”期间是否继续作为科研趋势断面或者调整用于其他方面,待生态环境部后续通知。

三、市级考核断面

“十三五”期间,为切实加强渠溪河流域水环境监管,在河流忠县进入丰都县交界处设置了市考断面黄岭桥,主要用于渠溪河忠县水质的管理,考核目标为III类水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断面水质为III类,满足市级考核要求,2019年提升至II类,优于市级考核目标。同时该断面也是忠县、丰都、涪陵3个区县政府签订的渠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断面,依据协议初步核算,20182019年丰都县应向忠县支付补偿金700万元。

四、关于考核方式

(一)手工数据和自动数据整合考核。我市范围内的42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1810月由生态环境部及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建成,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行。为完善水质监测评价体系,2020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82号),对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21项水质评价指标,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等5项指标优先采用水质自动站数据,其余16项指标采用手工监测数据,同一断面单项指标的手工和自动数据整合为一组数据参与水质评价,并作为断面水质考核结果。按照上述规定,生态环境部自2020年起在全国各省市全面推行实施国考断面手工数据和自动数据整合考核。

(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叠加考核。照国家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2020年度“十三五”终期考核之年,水环境质量占考核权重的100%,国家和市政府签订的“水十条”目标责任书中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等指标任何一项未达到,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形式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全面完成国家对市委、市政府的“水十条”考核任务,推动实现广大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愿景,我市制定了《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环境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涉水)》,2020年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叠加考核”,主要目的是压实责任、以考促治、精准施策,避免发生濑溪河高洞电站、澎溪河高阳渡口等国考断面上半年超标管控不利、下半年达标举步维艰的问题,有效控制重点流域断面超标风险,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满足国考要求,实现“十三五”考核顺利收官。就忠县长江苏家、黄金河卫星桥、汝溪河高洞梁3个国考断面和黄岭桥市考断面而言,从2016—2019年的逐月水质情况来看,虽然有个别月份出现超标,但均未出现累计超标的现象,符合“单月水质虽超标但全年未出现累计超标情形的,其月度扣分全部免除”的考核规则,加之忠县党委、政府对流域污染治理的高度重视,相信2020也能够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综合上述情况,忠县境内的3个国考断面和2个科研趋势断面的布设、考核基准确定、考核目标设置以及手工数据和自动数据整合考核方式均属于国家事权,由生态环境部确定,我市没有相关调整权限;黄岭桥是渠溪河流域忠县、丰都跨界水环境监管的控制断面,也是上下游区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清算断面,“十四五”期间还需继续纳入市考范围;面对2020年严峻的国家“水十条”考核形势,断面水质月度和年度叠加考核制度是确保我市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国家提交“十三五”收官考核满意答卷的重要举措,恳请您给予大力支持。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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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樊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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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