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绿色核算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提案》(第042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动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家当”核算
一是积极推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在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基础上,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清查监测为基础,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研究完善相关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这是国家层面首次要求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2019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开展部分省市清查试点工作,待自然资源部正式下发清查工作方案后,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我市将及时启动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和研究清查技术路线,采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属性信息。
二是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要求“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明确分类标准和统计规范,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体系,是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维护所有者权益、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工作。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基础理论、方法、管理应用以及国际比较研究,研究起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标准,研究制定价值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和技术路线,起草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也正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基础理论、方法、管理应用以及国际比较研究等方面,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三是探索研究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18年7月,陈敏尔书记会见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时指出,“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培育绿色经济新增长点,让绿水青山变出更多金山银山”。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了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研究。通过总结我市近年来在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过程中的经验,如创设地票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森林覆盖率补偿机制等,提出了6大城乡自然资本增值的途径,主要是注重制度建设,实现改革增值;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规划增值;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现保护增值;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效率增值;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位增值;优化自然资源供给,实现品质结构增值。
(二)探索开展绿色核算研究
一是积极参与绿色核算试点研究。我市高度重视绿色核算工作,从2000年开始,市统计局先后参加中国-挪威城市排放清单和健康成本的测算研究、国家资源环境核算试点工作、绿色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中国-加拿大环境核算项目试点、中国建立基于EGSS的环保产业统计框架项目(II期)研究试点等系列工作,通过参与试点工作,积累了绿色核算相关经验,并向国家统计局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二是探索编制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市统计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深入调研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来源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关键性问题,结合国家制度和我市自然资源试点及编制经验,完善了《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搜集、整理和审核了相关基础资料,完成对全市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实物量的核算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完成2016年、2017年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并上报国家统计局。
(三)发挥审计助力绿色发展作用
一是从点到面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厅字〔2017〕39号)以及《重庆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5号),市审计局自2016年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2019年首次实现该项目的审计全覆盖,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52个,被审计领导干部89人。从2020年起,全市审计机关将常态化开展此项审计任务,40个区县审计局每年至少实施1个审计项目。
二是不断优化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围绕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定位,根据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聚焦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着力揭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三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协作机制。强化市委改革办、市委督查室、市审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改革督察和绩效考核,促进相关单位统筹协调、履职尽责。建立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的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执法、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作;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库,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授课答疑等方式,实现专业与技术互补。此外,近年来还开展了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河长制贯彻执行情况等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发挥审计助力绿色发展的作用。
(四)着力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201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按照相关工作要求,2019年12月,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渝发改环〔2019〕1756号),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一是加大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市财政局印发《市对区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生态功能区县的财力补偿机制,并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地区公共服务供给。在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将空气质量、水质达标率、污染减排、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森林覆盖率等生态环保指标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的引导作用,增强相关区县财力水平。
二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流域上下游区县交界断面水质为依据,按照“水质超标或变差上补下,水质达标且向好下补上”的原则,在区县间大力开展实施横向补偿。以此让受益区县对实施保护区县所付出的保护成本、机会损失和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给予合理补偿;同时让实施水环境破坏的区县对下游受影响区县作出赔偿,弥补其遭受的环境损失和开展水环境治理修复的相关费用。通过这种权责对等的横向支出责任传导机制,促进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大保护格局。 2018年,全市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次级河流(涉及33个区县)已实现了补偿机制的全覆盖。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基于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在全国首创探索建立提高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成本共担生态效益共享,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得到价值兑现。2019年,在市林业局的衔接、协调下,江北区与酉阳县、九龙坡区与城口县、南岸区和重庆经开区管委会与巫溪县签订了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共交易森林面积指标10万亩,成交金额2.5亿元。积极探索建立林木林地生态价值量核算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作为市林业局探索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实现林地占补平衡机制的配套实施办法,已经市委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和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在全市启动试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绿色核算制度,客观地考量和评价绿色发展的投入、产出及效果,对推进绿色发展的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核算相关机制,推动我市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一是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开展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在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资产家底,为建设绿色核算制度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系统研究生态产品的定义、内涵、分类体系以及与自然资源资产的关系,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理论研究成果,从我市“两山论”和“两化路”实践中总结经验和规律,重点围绕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关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例背景、价值实现方式和路径、利益分配等,提炼理论框架,形成可在我市推广应用的实践模式。
三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研究。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基础理论、方法、管理应用以及国际比较研究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报告。
四是密切关注学术界、国家统计局关于绿色GDP核算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测算的相关工作动态,切实做好生态环境资源相关统计工作,力争早日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动态监测制度,为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五是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协作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六是积极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设立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一系列转移支付整合统筹,对相关区县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予以财力补偿;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相关流域上下游区县政府间签订具有约束力的补偿协议;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推进森林面积指标交易,使生态保护地区得到合理补偿。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2日
联 系 人:罗翊峰
联系电话:89191979,13657615826。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