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9号 建议的函
汤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生活油烟废气防治,提升重庆环境空气质量的建议》(第0879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生活油烟管控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均要求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018年,我市制定《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并将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治理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近3年来治理5000余家,有效解决一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促进区域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在居民区生活油烟集中治理方面,近年来市和区县针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油烟扰民等问题,采取加装公共烟道等措施,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目前,已在荣昌区天长金座小区、天长银座小区、金鹏园小区总计10个居民单元楼安装22套居民生活油烟集中净化系统实施前期试点。但由于尚无上位法支撑和国家标准支持,且存在治理维护主体不明、治理技术受限、运维费用难落实、占用公共空间业主意愿难统一等诸多限制因素,居民区生活油烟集中治理方面整体处于探索阶段。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相关建议,加快居民生活油烟治理研究及宣传引导,切实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加快推进前期试点研究。争取国家和市级资金、项目及科研支持,结合我市山地地形、饮食特点及前期试点,研究城区居民生活油烟排放特征和影响,为探索治理技术、制定相关排放标准等提供参考。
二是加强配套政策研究。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探索居民生活油烟治理对规划设计、房屋结构、业主共同权益、物业管理等方面相应要求和影响。
三是多措并举宣传引导。将居民生活油烟治理纳入“环保普法”、“环保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守法意识。加大对不守法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及生活方式曝光力度。
四是创新油烟治理模式。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油烟治理设备研发、技术推广等。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支持企业探索建立油烟二级净化、提供第三方油烟治理、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管理服务等模式,为居民生活油烟治理提供有效技术和服务支持。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