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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函

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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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函


钟伟代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注和支持。《关于提升环保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建议》(第0198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环保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情况

生态环境领域涉及中介机构服务的事项有环评编制、环境监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等5类。

(一)环评机构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并保证环评审批质量不降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行为,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2017年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质量和从业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2017年、2018年、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年度检查,对存在环评文件不合格问题的相关单位及环评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和通报。2019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对重庆三价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

在做好监督管理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环评中介机构培育工作。2019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培育咨询市场,营造公平透明从业氛围。一是创新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监管,组织推动环评咨询机构进驻市政府网上“中介超市”。二是鼓励市外从事环评咨询的优秀机构,尤其是“国”字头、“中”字头机构来渝从业,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环评咨询服务。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目前在我市从事环评编制的中介机构已经入驻网上中介超市。

    (二)环境监测机构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一直重视环保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服务工作,按照《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016年4月原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4月、2019年6月先后2次对《办法》进了修订,取消了社会监测机构在备案管理中的实验室现场核实与评价环节,凡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均可通过网上填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依申请进入名录,目前纳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测机构共有88家(含市外机构27家)。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环境监测机构在全市开展“联合评审”“联合验证”“联合检查”。2019年对67家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联合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7家,移交区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27家;组织开展水质中铅和总磷的能力验证,共188家次参加,对能力验证结果为离群的2家环境监测机构撤销相关项目检测资质。

   (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管理。

为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确保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原市环保局于2013年发布了《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申报指南(试行)》,对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从业单位实行名录管理,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均可申请进入名录。截至目前,名录中共有评估咨询类单位157家,治理修复单位147家,均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了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按季度对从业单位的经营业绩、报告评审一次性通过率等情况进行通报。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的选择属于市场行为,业主可根据从业单位从业经验、能力水平、费用等情况自行进行综合选择。

为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相关从业单位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导则、技术规范、案例分析等。2020年3月,通过视频会议组织本年度的培训会,共18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管理。

环保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行业没有设置禁止性条件,企业只要符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中第十六条规定的四点基本要求就可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同时为体现业务能力咨询机构也可自愿向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能力评价,现有市生态环境产业协会颁发评价证书的包括重庆大学、重庆三鑫环保标志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且在市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网站上公示。

为提高我市环保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工作能力,2019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训会”,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服务机构以及专家共计8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2019年12月,市生态环境产业协会和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院组织了“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来自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工业企业等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和管理相关人员共计4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在当前市场中,清洁生产审核需求方根据咨询机构的业务能力、咨询费率等,可以从优选择。

(五)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企业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是自愿行为,不是强制性规定。近年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从3个方面加强指导:一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为规范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2018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举办了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专题培训会,组织65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系统学习解读了生态环境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介绍了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实践经验,通报了重庆市范围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二是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为解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问题,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分别建立了“重庆市环境应急管理技术交流”微信群、“重庆市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QQ群,通过这两个群平台组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就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进行技术交流,并及时传达生态环境部出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相关技术资料。三是强化专家技术把关。为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2019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升级《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管理模块,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备案中引入专家评审登记制度,将专家审核意见列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查时必须要件,通过专家评审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进行质量把关,目前《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登记有1809位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信用平台建设与管理,我市已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国家平台、50余家市级部门、所有区县对接,实现了信用目录管理、信息归集共享、数据清洗比对、信用信息查询、“红黑名单”触发反馈、信用大数据分析等核心功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将密切关注《建议》提出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

(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

当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中介服务属于非行政审批的必要条件。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原来第十九条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的资质取消,并修订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国家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后,通过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将在我市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纳入信用管理,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实施失信记分。下一步我市还将出台贯彻落实的相关文件,依据市公共信用平台,不断丰富“自律承诺”等信用应用,利用信用工具提升环评编制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管理。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深化环境监测改革的系列举措,加大环保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服务力度,切实在字上下功夫,在字上做文章,真正好发挥检验检测在环境监测改革中积极作用。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管理。

加强引导和培育从业单位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能力水平。同时,公开披露从业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履约守法情况等,向社会推荐更多的业务强、水平高、信誉好的从业单位,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管理。

严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关,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抽查核查力度,督促企做好清洁生产各项工作,对不按照规范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或清洁生产效果达远不到预期效果的将予以通报,促进提高企业及服务机构责任意识。同时,继续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目前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受人员素质、经营管理等方面制约,需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属企业自主的市场行为。针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未规定参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类别和资质,一方面积极向生态环境部反映关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中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存在的资质、质量及收费相关问题,争取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另一方面不等不靠,编制我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指南》,探索建立风险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质量负面清单制(或预警清单制),引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上狠下功夫,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做好技术服务。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继续利用已搭建的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为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提供服务,及时传达国家和重庆市关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定,收集并解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提出的问题。同时,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培训纳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培训计划中作为常态化工作,推广好评案例经验,剖析差评案例教训,努力提高相关专业技术机构人员业务水平。

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基础上,通过环境应急大数据项目,梳理已开展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风险管理模块建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数据库,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情况也纳入备案审查要素,向风险企业公开提供这些机构编制情况和质量情况线上服务。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回复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请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生态环境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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