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68号
建议的函
邹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临江河水质考核目标的建议》(第076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临江河系长江一级支流,流经永川区和江津区,全长约110公里。根据原环保部与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临江河朱杨溪国控考核断面应于2019年达到Ⅲ类。为确保临江河流域按期达标,我市在临江河流域设置1个市控考核断面,即临江河茨坝断面。2016年,市政府与江津区、永川区同样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江津区和永川区进一步深化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明确了茨坝和朱杨溪断面水质到2019年达到Ⅲ类的目标。
近2年,永川区、江津区高度重视临江河流域整治工作,切实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流域工业企业、生活污水、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系统治理,茨坝、朱杨溪断面水质改善明显。其中,茨坝断面由劣Ⅴ类改善为Ⅴ类;朱杨溪断面由Ⅴ类改善为Ⅳ类,且化学需氧量、总磷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较上游茨坝断面分别降低21%、16%。
临江河流域永川区境内最长,占比约86%,污染贡献占比最高,是临江河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的关键。您所提的建议非常贴合实际,为此,永川区茨坝、江津区朱杨溪断面2019年水质目标全部确定为Ⅲ类。目前,《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已通过局务会审议,并已提请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将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