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小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宜在合川区新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建议》(第0944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建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45个,利用处置能力119万吨/年。2016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54.09万吨,利用处置52.78万吨。我市现有利用处置设施的能力大于我市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但结构不均衡:一是含铜废物等有价值危险废物利用能力过剩。二是焚烧和填埋等最终处置能力保障不足。2016年我市的危险废物最终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行,危险废物最终处置设施没有兜底能力,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受限,并受水泥生产影响,且随着危险废物快速增长、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逐步纳入监管的情况下,缺口进一步增加。三是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后,新增的危险废物(含铬芒硝、废催化剂等)、大宗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油基钻屑等)以及含汞危险废物等尚未找到稳定资源化利用处置途径。
随着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置,以及环保工作的逐渐深入,危险废物产生量势必进一步增加。2017年4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与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时,明确提出我市“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存在约2万吨/年的缺口,部分企业存在危废积压情况”,要求我市整改落实。
二、正在编制的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情况
为落实环保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新修订实施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等相关要求,近期我局组织编制《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测算,到2022年,预测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91.48万吨,较2016年增长69.13%,在2022年前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需求为58.16万吨(不含综合利用),其中集中处置能力缺口45.67万吨(含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缺口16.94万吨),而渝西片区缺口19.56万吨。
结合代表提出合川区现有水泥窑厂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规划要求、不符合产业布局政策、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不符合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因素和建议,我局将充分采纳合川区政府及代表意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市有关环境准入政策要求、水泥窑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合川区城市定位及辖区内现有水泥窑企业现状,从区域危险废物产生量趋势预测、已有处置设施分布等入手,按以下原则科学布局:
(一)《规划》编制总体原则和目的。
一是以“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集中处置、辐射周边”原则,按照主城、渝西、渝东北和渝东南4个片区进行规划布局。二是严格准入、优化结构、总量控制、公平竞争。防止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剩,有序稳步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三是规划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超前原则,以大力推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建设为主,协同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辅,实现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匹配,构建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处置设施体系,基本实现我市危险废物“自产自销”,减少转移环境风险。
(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布设原则。
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有关意见》(渝府发〔2014〕24号)中禁投清单要求,鼓励进入工业园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选址新建。
二是严格遵守《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指南(试行)》,以及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涉及规范》(GB5063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等有关要求,鼓励支持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采用窑磨一体化运行方式,配备高效布袋除尘器作为烟气净化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推进《规划》意见征求和修改。
《规划》已两次征求区县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意见,目前正在进行意见收集和修改完善过程当中。根据现有意见反馈,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对《规划》推行的以“发展集中处置设施为主、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辅”的模式表示认同,同时对《规划》中提出的在长寿、永川、忠县、万盛等区县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水泥企业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相关区县政府尚未提出反对意见。
(二)加快推进《规划》印发。
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实施,要求于今年印发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环保局党组进行专题审议,并同步启动公平性合法性审查,力争尽早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88521836、13667668496,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政编码:401147。
此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
承办单位 填 写 | 建议编号 | 提出建议代表(团) | 承 办 单 位 | |||||
0944 | 钟小容 | 市环保局 | ||||||
代 表 填 写 | 沟通方式 | 见面沟通 | 书面沟通 | 电话沟通 | 其他方式 | 未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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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 满 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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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答复函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 满 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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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回执由承办单位随答复函寄送代表,请代表据实选择合适的选项并划“√”。
2.请代表在收到答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登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在“议案建议信息系统”中填写回执;也可将回执邮寄或传真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逾期未反馈回执的,将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不纳入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满意情况的统计范围。
3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填写具体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视情况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4.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议案建议办理处联系电话(传真):67678756,6767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