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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函

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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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共同起草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1216日至20191222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传真):023-89181943;电子邮箱:cqhbdqc@163.com

 附件:1.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1216

 

附件1

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必要性和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和《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殡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治污染环境。”

三是在街道、小区、楼顶、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烧纸钱、燃香烛、撒冥币的陈规陋习还未根本扭转迫切需要生态安葬文明祭祀宣传引导,营造环保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尚。

四是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构建相应协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抓实源头防控,防范殡葬领域环境问题。

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是鼓励殡葬服务单位实施火化(焚化)设备技术改造,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清洁能源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遗物祭品等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三是以殡葬服务单位为主要阵地,向公众宣传发放《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倡议书》

三、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殡葬服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推进火化(焚化)设备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二是倡导广大群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读一篇追思文、清洗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传承优良祭祀传统习俗

 

附件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民政局,万盛经开区环保局、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落实国家和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殡葬领域蓝天保卫战已经取得的成效,现就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及殡葬服务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殡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防控任务

(一)持续开展火化(焚化)设备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加强运维管理,适时监控遗体、遗物及祭祀品火化焚化过程,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持续治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报辖区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备案。殡葬服务单位可实施火化(焚化)设备技术改造,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开展火化(焚化)设备深度治理,遗物祭品等可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和考核,殡葬服务单位火化(焚化)设备排放低于国家排放标准30%以上的,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补助支持。

(二)切实提升场地内环境品质。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对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场所开展油烟治理,完善油烟治理设施并定期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单位内部环境整治,强化停车场、道路等场所清扫保洁,在高温季节、高温时段加大洒水、喷淋力度,降温除尘。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提出奖惩建议。

(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应急管控。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区域及周边(附件1)控制要求,结合秋冬季、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重点时段应急管理,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预报信息,开展联合巡查,严查违法违规祭祀和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避免突发大气污染问题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强重点区域祭祀用品规格巡查,引导使用符合规定和环保要求的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

(四)加强生态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生态环境和民政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安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生态文明祭祀的宣传推广和报道,将生态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抓在日常,抓成长效。利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集中祭祀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祭祀活动频繁时段、集中区域,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良好社会氛围。以殡葬服务单位为主要阵地,向群众宣传发放《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倡议书》(附件2)。

(五)强化联防联控联治。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民政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加强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殡葬场地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联合检查,重点开展对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执法监测,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一)压实责任。殡葬服务单位是殡葬领域进一步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监督管理,提供监测监管技术服务,并结合“以奖促治”资金补助政策,发挥资金带动效应,鼓励殡葬服务单位逐步实施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突出示范带动,防止“一刀切”。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大对殡葬服务单位环保稳定达标工作的督导,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并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二)分工协作。市生态环境局为火化(焚化)设备使用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及采取遗物等外运集中焚烧的殡葬服务单位协调提供能源等支持保障。市民政局督导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污染治理技术保障及监测支持。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会同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乡镇街道社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附件:1.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区域信息表

2. 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倡议书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民政局

201912   

 

抄送: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市石桥铺殡仪馆

附件2-1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区域信息表

序号

  

  

  

经度

纬度

1

万州区

百安坝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办事处

108.4319

30.7556

2

周家坝

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办事处

108.3667

30.8411

3

黔江区

  

重庆市黔江区职业旅游学院图书馆

108.815

29.5081

4

西  

重庆市黔江区政府会议中心

108.7656

29.5369

5

涪陵区

迎宾大道

重庆市涪陵区涪陵五中

107.3536

29.7286

6

太极大道

重庆市涪陵区三机关会议中心

107.3731

29.7006

7

渝中区

佛图关

重庆市渝中区职教中心

106.5258

29.55

8

潘家坪

重庆市渝中区渝州宾馆3号楼

106.4982

29.5329

9

上清寺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106.547

29.5652

10

大渡口区

  

重庆市大渡口区丰收坝水厂

106.4601

29.3937

11

新山村

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行政中心

106.482

29.485

12

江北区

铁山坪

重庆市江北区女子职业学校

106.6711

29.619

13

观音桥

重庆市江北区陶然半山森林酒店

106.5099

29.5774

14

唐家沱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106.655

29.619

15

沙坪坝区

刘家院

四川外国语学院新校区

106.4413

29.5751

16

  

重庆大学新校区综合楼

106.296

29.598

17

龙井湾

重庆合展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06.4044

29.5731

18

九龙坡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上邦路

106.2908

29.4904

19

白市驿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17组阳雀湾

106.371

29.489

20

歇台子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106.4958

29.5347

21

南岸区

黄桷垭

重庆邮电大学第二教学楼

106.603

29.5356

22

  

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

106.578

29.509

23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106.636

29.489

24

北碚区

  

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云山原筑

106.3877

29.8132

25

  

西南大学气象园

106.425

29.822

26

缙云山

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06.379

29.827

27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镇水天花园

106.452

29.709

28

渝北区

  

重庆一中寄宿学校(渝北校区)

106.6102

29.6932

29

  

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106.629

29.723

30

  

重庆市渝北区暨华中学

106.613

29.709

31

巴南区

  

重庆市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5教学楼

106.5915

29.4271

32

鱼新街

重庆巴县中学教学楼

106.513

29.389

33

龙洲湾

重庆市巴南区狮子山老年公寓

106.5506

29.4156

34

长寿区

  

重庆市长寿区行知中学

107.0758

29.8319

35

桃源西路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

107.0736

29.8611

36

江津区

江津一中

重庆市江津区江津一中

106.2567

29.2828

37

四牌坊

小学

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

106.2733

29.2778

38

合川区

瑞山西路

重庆市合川中学

106.2461

29.9903

39

书院路

重庆市合阳中学

106.2619

29.9836

40

永川区

文昌路

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西路

105.9244

29.3811

41

北山路

重庆市永川区北山中学

105.8969

29.3564

42

南川区

钟楼大街

重庆市南川区政府

107.0947

29.1606

43

高寺路

重庆市南川区隆化第六小学

107.0929

29.1551

44

綦江区

滩子口

重庆市綦江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

106.6483

29.0244

45

大足区

大足棠香

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

105.7158

29.7053

46

璧山区

剑山路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展览馆

106.2153

29.5858

47

  

重庆市璧山区机电学校

106.2351

29.5561

48

铜梁区

龙门街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106.0508

29.8336

49

潼南区

春阳街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105.8397

30.1961

50

荣昌区

荣昌中学

重庆市荣昌区荣昌中学

105.5936

29.4092

51

开州区

  

重庆市开州区迎宾街42

108.3872

31.1625

52

梁平区

人民东路

重庆市梁平区电信大楼

107.7983

30.6758

53

武隆区

芙蓉中路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107.7542

29.3275

54

城口县

北大街

重庆市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108.6597

31.9519

55

丰都县

商业二路

重庆市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107.7244

29.8703

56

垫江县

人民路

重庆市垫江县社会福利院

107.3483

30.3311

57

忠  县

忠县中学

重庆市忠县中学

108.0575

30.3253

58

云阳县

  

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108.6975

30.9344

59

奉节县

少陵路

重庆市奉节县奉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109.4531

31.0189

60

巫山县

净坛二路

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109.8764

31.0817

61

巫溪县

春申大道

重庆市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109.5631

31.3989

62

石柱县

万寿大道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柱中学

108.1281

29.9933

63

秀山县

秀山县高级中学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高级中学校

108.9778

28.4419

64

酉阳县

酉州中学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州中学

108.7625

28.8386

65

彭水县

河堡街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彭水中学

108.1556

29.2858

66

万盛经开区

万东北路

重庆市綦江区万东北路22-8

106.9178

28.9647

67

南桐总

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万盛公园集散广场

106.9164

28.9572

68

万盛党校

重庆市綦江区新田路205

106.9269

28.9728

69

两江新区

大竹林

重庆市两江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106.46

29.6217

70

  

重庆市两江新区园博园

106.5483

29.6741

71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厦

106.562

29.645

 

  附件2-2

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缅怀逝者、寄托哀思、感恩先辈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营造良好的祭扫氛围践行绿色低碳祭扫新理念推动形成生态文明祭祀新风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们倡议:

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绿色环保、现代文明的祭祀方式之中。

自觉摒弃不文明祭祀方式,破除焚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的陈规陋习,自觉做到不在街道、小区、楼顶、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烧纸钱、燃香烛、撒冥币,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音乐祭祀、集体公祭、网络祭祀、撰写追思文、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倡导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读一篇追思文、清洗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传承优良祭祀传统习俗,发展更加绿色、健康、安全、文明的祭祀新形式,营造环保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尚。

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及前后周末为祭扫高峰时段,集中祭扫会导致人流和车流量剧增,造成交通拥堵。广大市民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祭扫,避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环境。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老人在世,多尽孝道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倡导选择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立体葬等生态葬式,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整洁优美的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推广文明祭祀生态安葬,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祭祀生态安葬,争做殡葬改革践行者,争做美丽中国、山清水秀美丽重庆的建设者,共同保护我们美好和谐的生存空间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