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环保部《关于评选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29号)的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联合开展了我市评选推荐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等3个先进集体、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主任科员曾庆1名先进工作者作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10月26-11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市环保局
联系人:赖力
联系电话:8856780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谢黎
联系电话:8686719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编:400014
附件: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一、先进集体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近年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高效务实、创新管理、有为有位,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辖区开发开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境保障,彻底解决了一批环境民生问题,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连续3年被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环保局考核为优秀,获得多项荣誉表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同时,该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符合本次推荐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的条件。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秉持“环境就是资源,就是资本,就是生产力”的理念,铁腕治污防污,实施“三高”企业关停整治工作,关闭、搬迁污染工业企业近600家;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强化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宜居宜业;实施环保物联网建设,环境管理水平提质增效;牵头推进全区生态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督查考核、生态转移支付、财力扣减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环保工作机制,提升辖区绿色发展水平,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保护处
近年来,重庆市环保局水环境保护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水十条”,锐意进取、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流域污染和饮水源地污染治理,切实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为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群众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连续5年被市环保局考核为优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同时,该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符合本次推荐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的条件。
二、先进个人
曾庆
曾庆,男,1982年11月生,重庆垫江人,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主任科员,主要从事环境监察执法、信访投诉处理、排污费征收与稽查等工作。
该同志连续6年身处环保现场执法一线,完成分管片区内500余家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近100起,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逾100件,参加了环保部,市环保局和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20多次。2015年参加环保部组织的技术援藏工作,并圆满完成援助任务。2016年代表重庆参加环保部组织的环境执法大督查,获得督查组的较高评价。该同志顾大局、讲政治、守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热爱环保事业,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