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01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重庆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开州区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29日向开州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重庆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席华通报督察意见,开州区委书记冉华章作表态发言。反馈会由开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夏郑峰主持,督察组有关人员,开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街镇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州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开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全区上下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立说立改、坚决整改,严查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止2018年7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275件环境投诉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349家,立案处罚16家,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6人,约谈13人,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传导了环境保护压力。
督察指出,开州区委、区政府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部分区域环境质量仍有待改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部分街道有效巡河次数不足,巡河时间、巡查路线未达到规定要求。乡镇(街道)虽然设置了独立的环保所,但环境监管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全区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缺失较多,2020年前规划建设完成711.4公里,目前仅完成27公里。部分乡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厚坝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应于2017年开工建设,目前尚未开工;温泉镇东坪污水处理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目前仅完成地基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下属7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厚坝镇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域内有种植水稻问题。白鹤街道饮用水水源地靠近居民集中居住区,标识标牌不规范,未修筑围栏,有钓鱼、洗衣等问题,且河道两岸耕种较多。畜禽污染整治不彻底。全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1289户,数量多、分布广,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总体不高,畜禽粪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普遍直排,存在污染周边水环境隐患。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澎溪河市级湿地保护区监管不到位。保护区内违规建筑仍未拆除,存在非法捕鱼的行为。东河流域无序采砂问题严重。采砂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东河流域河道超时、超量、超范围开采以及非法采砂问题突出,砂石堆场堆存大量砂石物料侵占河道、滩地及其岸线,对河道行洪安全、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电站蓄水和运行使坝下河段减脱水引发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影响河道生态系统。辖区内共存在脱水河段的电站有11座,脱水河段长1065米。矿山复绿工作效果不好。辖区内14个历史遗留矿山“复绿”以自然复绿为主,特别是需实施工程复绿的6处矿区复绿效果较差。
四是其他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城区餐饮单位多数未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群众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问题反映强烈;辖区内共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00多个,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故频发,生态环境安全面临较大挑战;危化品全过程特别是运输过程中环境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汽车修理厂危废存储不规范,无标识牌、危废处理台账不完善。
督察要求,开州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绿色﹢”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精准施策、因地制宜选择发展产业,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环保绩效考核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开州区委、区政府要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开州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