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4月29日,重庆市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永川区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7月20日向永川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重庆市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健生通报督察意见,永川区委书记滕宏伟作表态发言。反馈会由永川区委副书记、区长罗清泉主持,督察组副组长王邦平,督察组有关人员,市环境监察办有关人员,永川区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领导,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川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五大环保行动”,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坚持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永川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123个,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环保工作150余件次,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其中本级财政5.6亿元。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考核分值最多可扣9分,2017年约谈了上年环保考核结果排名后3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32条整改措施、66个具体问题,截至2017年底,分别完成86.84%和90.91%。对“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投入资金1340万元,依法关停长江永川段餐饮船、沿岸碎石厂,拆解采砂船,同步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永川区加强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进驻结束时,督察组转办的241个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40个,实施行政处罚21件,罚款115.4万元。
聚力绿色转型,优化经济结构。近两年,永川区累计关闭钢铁企业10家,化解落后产能216万吨;关闭煤炭企业51家,化解落后产能321万吨;关停砖瓦企业62家。钢铁煤炭产值占比由28%下降到3%,带动万元GDP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重点培育以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特色轻工、能源及新材料为主导的支柱性工业集群,去年引进的年产50万辆长城汽车项目和投资30亿元的东鹏智能家居产业园开工建设;成功引进利勃海尔、埃马克、德根等德国高端数控机床企业,去年全区数控车床销量占全市的31%。建成全市最大的名优茶、食用菌和早熟梨生产基地。大力培育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着力打造万亩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重庆野生动物世界乐和乐都主体乐园、长江松溉古镇、黄瓜山百里水果长廊等旅游品牌。
实施“五大环保行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守护境内全长21.5公里江岸生态,2017年长江永川段水质稳定达标I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1.4%,镇级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针对临江河水质不达标问题,3年投入11.5亿元,由区委书记任指挥长,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已累计整治工业、餐饮等污染企业1828家,临江河水质有所改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完成城区原化工片区土壤污染修复。新增营造林10万亩、公园绿地65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47.9%。完成113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38座,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170个。
督察指出,永川区委、区政府在生态环保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赋予永川的功能定位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仍存在不少差距。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压力巨大,环保攻坚任务繁重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生态环保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有差距。环保压力传导不足,少数同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不深不牢,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实际困难时,思想发生动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少数部门对“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自己应负有的环保职责认识不清,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诿;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环保相关职责,但对应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存在缺失。停留在文件里、会议上、方案中的多,跟踪落实的少,应付检查的多,主动作为的少。一些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部门对违法违规环保案件立案查处明显偏少。
二是水污染问题仍旧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较多。市政府批准永川区38个饮用水源地中,2017年污染物评估未达标的有3个,城市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库、孙家口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接待中心、公厕、一定数量的农户、种植农作物等问题;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普遍存在农户、种植农作物、道路穿越、标识标牌脱落、无防护围栏、垂钓、游泳、洗衣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长江松溉镇、朱沱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停靠船舶,朱沱镇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饮用水保护区内。永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污泥转移联单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单”,污泥转移未能全程有效监控。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现场督察发现渗滤液未安装流量计,抽取转移记录台账不清。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二、三级管网建设滞后,对损毁的污水管网未及时修复,据初步统计,全区还需新建和修复近200公里的污水管网才能满足污水应收尽收。来苏镇、临江镇、三教镇、乐和乐都动物医院等生活污水直排。禁养区畜禽养殖和肥水养鱼整治不彻底,小安溪源头畜禽养殖场虽被取缔,但圈舍未拆除,被污染的黑臭水体仍然存留。部分镇(街)“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河流清漂、清淤不及时等情况。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烧结砖瓦企业存在布局不合理(部分企业布局在城区周边),砖瓦企业底数调查失真,未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淘汰任务等问题。树荣化工厂投诉较多,至今未完成环保搬迁。相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执行不严,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十项强制性措施落实不到位。兴龙湖中学对面一建筑工地、集美·天宸和乐信·凤凰郡建筑工地、茶神路道路施工工地、一环东路渣土清纳场等存在未设封闭围档、场内道路未硬化、无冲洗设施和无扬尘监控系统等问题。餐饮油烟扰民以及城区露天焚烧垃圾、农村焚烧秸秆等时有发生,群众对大气污染投诉占环保投诉总量近50%。
四是噪声、土壤、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控制缺乏有效措施,群众对噪声投诉同比上升。《重庆市永川区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损毁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中显示多处历史遗留关闭矿山,大多数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修复。衡泰化工、山丹生物农药、家升工业气体、陈食垃圾填埋场等未列入土壤环境监测监管重点企业名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不彻底。永川区未统一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致使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协信世外桃源小区建筑垃圾倒入临江河内;重庆市永川区石梁子煤业有限公司、义利润滑油加工厂、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等关闭企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或散乱堆放在厂区内,未做任何处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凤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未作危险废物鉴别。凤凰湖、港桥、三教工业园区以及园区内部分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完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庆大安盈德特种气体、精永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5家危化品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任务未完成,环境风险防范压力大。
五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存在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原环保部2017年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表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存在4座货运码头,现场检查还发现长江河道中存在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的长江防洪护岸工程。渝西煤码头扬尘污染严重,煤灰及含煤废水直排;3艘趸船的厕所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时,督察发现,永川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在未经批准的多家规模不一的畜禽养殖场(户),该区域还存在破坏植被、盗采矿产的违法行为。
六是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不适应形势所需。区、镇(街)两级环保人员偏少,全区23个镇(街)未单独设立环保机构,主要依靠调剂人员从事环保工作,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同时,受法规性、专业性的局限,负责环保管理职责的区相关部门,实际履行环保管理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督察要求,永川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责任,加快环保问题整改,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要求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永川区委、区政府应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的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并抄送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永川区委、区政府处理。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永川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