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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渝北区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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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决策部署,2018411日至430日,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渝北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7月17日向渝北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渝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唐川主持,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清梅通报督察意见,渝北区委书记段成刚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唐德刚及有关人员,渝北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渝北区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五大环保行动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北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打好“3项攻坚战”和实施“10项行动计划”结合区情制定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御临河水质达Ⅱ类、后河水质达Ⅲ类城区、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2.6%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288天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以内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6.02%,城镇污水处理率85%实施天然林森林管护工程58.3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39.5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治理水土流失83.27平方公里玉峰山森林公园20万平方米的植被恢复,完成兴隆镇张家油坊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矿山复垦322亩。

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严格环境准入明确“三线一单”,制定《渝北区产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坚决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进驻。加快产业转型,大力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1.7:54.3:44,战略性新兴制造业产值占比达到30%。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把全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直管范围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79.94平方公里。

渝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531日,督察组交办的227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现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14家,罚款61万元,约谈14

督察指出,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保压力传导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认识不到位,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深、意识不强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批示的多,调研巡查督办的少部分镇街、部门研究处理环境问题个案的会议纪要多,落实解决问题督办和成效记录少。个别部门对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有差距,出现环保监管不力,甚至脱管等情况。

生态环保考核压力传导有差距。20132016年全区社会经济实绩考核中,镇街环保考核占比36分,远低于同期市级考核权重2017年对个别镇街的环保考核未严格按照细则逗硬考核。

二是水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一季度监测数据显示,锅底凼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后河跳石监测断面没有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变差。

城市排水管网存在雨污合流、混接、错接、老化、渗漏、破裂、过流能力不足、溢流等结构性及功能性缺陷问题,部分污水长期直排、散排,建成区已投用的1096公里排水管网中,问题管网448公里,占40.9%。南方集团片区污水管网缺失约6.5公里。木耳镇、古路镇多宝(改建)等6座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进展缓慢,37座污水厂中实际在运行的31座镇级污水厂中,23座运行负荷低于60%,14座运行负荷低于40%,运行负荷较低。

盘溪河、肖家河及溉澜溪(新华水库)年年整治、反复整治。部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轻源头、重未端”。“盘溪河、肖家河、溉澜溪(新华水库)控源截污不彻底,上述3条河流均为跨行政区域水体 ,涉及两江新区、渝北区、江北区,跨区联动联防联控联治力度不够。

新桥水库主管部门履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职责不到位,长期存在外包养鱼、商业垂钓等环境违法行为。古路镇丰收水库

古路镇新桥水库两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

三是大气环境问题改善不明显。20152017年连续三年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超过空气质量标准限值40 ug/?2018年4月14日城区两路、空港、回兴空气质量日报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6 ug/?仍超过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度优良天数未达到300天的考核指标

2017年度烧结砖瓦窑关闭及提档整治工作未按照有关要求按期完成,2家未验收,2家尚在整治。

2018年1月—4月,餐饮油烟、汽修和配件有机废气扰民投诉量分别占主城区23.4%、17.2%。

四是自然生态保护措施不力。重庆市茂泽科技有限公司在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养殖科研基地。统景、张关白岩两个市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缺失,管理不规范,保护区已关闭的采矿场未复垦复绿。

金展、龙兴等10家砖瓦窑未按照要求开展矿山复绿、复垦工作。两塘、两岔等4个小水电站未设置生态流量专用放流设施,未制定明确的生态放流方案等,小水电站生态基流未得到保障。

五是其他突出环境问题。2017年6月批准的“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及“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石盘河果塘片区未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废气扰民投诉仍然较多

长安五工厂、朗萨家私、有友食品等部分工业企业废气扰民问题突出长安锦绣城旁原龙溪生活垃圾转运站整改不彻底,噪音、臭气扰民

督察要求,渝北区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不断增加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加大生态环保财政投入,坚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系统整治。对跨区域问题,主动协同相邻区联防联控联治。敢于“亮剑”,坚决依法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司法联动,强化“刑责治污”。

督察强调,渝北区委、区政府应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渝北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