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以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目标,会同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和重点企业全面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4月24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0天,同比增加8天;其中,优为28天,同比增加8天。
大气污染源头如何进行治理?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将50条2000余项措施分解到各区县政府、有关市级部门。同时,市环保局对交通、扬尘、工业、生活四个方面的污染进行有力控制。
控制交通污染方面,定期检验机动车40余万辆,路检机动车2.3万辆,查处货车违反限行规定、超标车、黑烟车7.5万件。开展新车销售环节环保关键部件一致性检查,现场抽查各类机动车12辆。
控制扬尘污染方面,强化对3000余个工地和400余条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检查工地、道路、渣场、堆场6781处,查处渣土运输车1.7万台次,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示范道路创建200余处。出动洗地车、水车、雾炮车等机具设备约28万台次,冲洗用水约200万吨。
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督促珞璜电厂、恒泰电厂、合川电厂等8台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组织全市31家水泥和500余家烧结砖瓦企业分两批次开展错峰生产60天。完成重点行业专项执法监测151家次共263个废气排放口,立案处罚超标的2家企业4个排放口。关闭烧结砖瓦企业175家,淘汰燃煤锅炉11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零容忍、出重拳”利剑执法行动,立案处罚848件。
控制生活污染方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治理餐饮业油烟140余家,制止露天焚烧、烟熏腊肉、露天烧烤行为1256件,继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同时,增强监管能力,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市政府蓝天督查组发出污染预警通知2次,印发《2018年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应对专项工作“1+6”方案》,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抽调30人开展“点对点”强化督查,曝光两批36个不达标的污染源,组织开展飞机和地面人工增雨35次,削峰减污效果明显。
增强科研分析能力,市环保局会同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中心、市气象局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测、污染原因分析及应对研究,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编制交通源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出台严于国家的餐饮业油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地方排放标准,建立了动态更新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