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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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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重庆市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余国东通报了重庆市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措施及进展。

截至9月27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刚刚达到时序进度。但我市还面临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进展不平衡、夏秋季臭氧超标问题突出、冬季细颗粒物(PM2.5)超标问题比较明显、各条块监管工作尚未完全到位、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因此今年最后几个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巨大压力。

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的目标,并争取更多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市政府专门印发了《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蓝天行动“四控两增”措施

突出“车、船、油、路”,进一步控制交通污染。强化机动车路检和冒黑烟车整治,全市完成机动车排气路检17万辆次;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强对7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禁止销售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禁止擅自停运或闲置油气回收设施;发展新能源车船,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新增新能源汽车1000辆以上;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27300辆,各区县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突出黄标车和货运车执法管理,强化黄标车和货运车闯禁、闯限执法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重油、渣油及劣质油品;开展机动船舶排气整治,完成全市362艘重庆籍船舶重油设施拆除或者封存工作,对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开展燃油质量抽检。

突出施工扬尘和道路保洁,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督促全市8000余个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控尘强制规定,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抓好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裸地扬尘管控工作,严厉查处冒装撒漏的运输车辆;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10个、示范道路410条。落实污染天气停工措施,在污染天气时,禁止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禁止控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强化道路扬尘控制考核机制,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确保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85%以上;强化带泥脏车入城管控,推进入城洗车场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带泥、带尘车辆定期清洗。

突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监管,督促火电、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继续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督促万州区、大渡口区、秀山县等区县31家水泥企业在11―12月,以及用电高峰、环境应急等时段实行错峰生产,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主城区汽车和摩托车整车制造及零配件生产、印刷包装、汽车维修等行业9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全面推进拉法基水泥南山工厂、川东化工厂、重庆南桐电厂等大气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工作;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督促华能珞璜电厂4#、6#发电机组,合川发电厂1#发电机组,国电恒泰发电厂1#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煤锅炉和烧结砖瓦窑企业整治,通过煤改天然气、页岩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淘汰燃煤锅炉27台共108.2蒸吨/小时。

突出露天焚烧和餐饮油烟整治,进一步控制生活污染。建设并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全市已划定的2765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餐饮油烟,完成全市398家餐饮服务单位和主城区100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禁止违规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在城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烟熏食品等,制定鼓励政策,以街镇为试点,推进建设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

突出联防联控和综合应对,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加强空气污染应对,修订《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完善落实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配套措施,做好《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配套措施落实及解读、宣讲、培训和贯彻等工作。

突出预警预报和污染分析,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重庆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编制工作;加强预测预报预警,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开展科学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持续开展颗粒物、臭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来源解析。

以督查和评估确保蓝天行动成效

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由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0人,分成10个督查组,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关于专项督查内容方面,督查的范围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履行大气污染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察的重点有十个方面:一是督查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加快淘汰黄标车,重点抽查柴油车,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二是督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行为。加强油库、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督查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重点督查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等工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令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四是督查道路扬尘控制措施。重点督查落实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以克论净”开展考核。五是督查堆场扬尘控制措施。按照“谁堆渣谁负责,谁的土地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能清理的堆场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落实覆盖等措施。六是督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七是督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促其配套污染治理设置并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一旦发现污染直排或者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八是督查生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九是督查执法惩处力度落实情况。多部门联手协作,联防联控,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十是督查人工增雨作业措施。督促有条件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关于多管齐下施策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要强化措施手段,多管齐下,突出重点整治。为此,在市政府印发了《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后,市环保局先后编制了《渝西片区等重点区域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主城片区等重点区域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等重点区域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形成了“1+4”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体系,明确了攻坚行动的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

关于工作效果评估方面,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日评估、周评估、月评估、月追责”制度,对检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优良天数目标情况汇总评估,及时向媒体通报,督促区县整改。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此外,将加大宣传,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同时开设“曝光台”,对重点污染源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空气质量连续3天超标且持续恶化的区县进行通报。

自8月29日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视频会召开以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布置,推动落实。市级层面10个督查组与各区县共同开展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专项督查1696人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1536条次,落实整改1152件次,交区县处理38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