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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谋划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区域协作示范

日期:2020-11-13


11月13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成都顺利召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参加会议并讲话。双方达成共识,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区域协作,协同川渝两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共同推动成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会上,川渝两地签订了生态环境监测合作协议和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合作协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通报了重庆推动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据介绍,重庆市指导、帮助江津区、潼南区等区县与四川省泸州市、遂宁市等相关市区县签订合作协议30余项,共同争取国家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方面,积极与四川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磋商,将铜钵河作为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试点,共同编制联合防治规划;大气联动帮扶方面,今年6月以来,川渝毗邻区域开展了4轮打赢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行动;危废转移方面,严格实施“白名单”跨省市转移制度;联动执法方面,今年8月两地启动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对24家涉VOCs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协同督察方面,共同印发《新盛河、任市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改督察联动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流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成果得到生态环境部督察办充分肯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岳东通报了四川推动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四川省编制完成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初稿,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和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联合重庆市开展了琼江、涪江等重点流域巡查,指导川渝重点区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编制《川渝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工作方案》,构建区域动态耦合排放清单系统,在川渝交界建设7个水质自动站,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嘉陵江条例、土壤条例、固体废物条例立法进程,开展新盛河(任市河)跨界流域督察协调联动试点。今年以来,双方联合开展了11次执法行动,成功查处了一批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辛世杰表示,双城经济圈建设各项工作良好起步、顺利开局。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和两地党委、政府系列安排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成效,谋划和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在深化落实联动机制上下功夫、见实效。要继续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不断完善和丰富工作机制和合作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起凝聚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二是进一步在协作推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党中央部署和两地党委、政府要求,对照合作协议、工作方案及2020年重点任务,系统梳理总结当前各项工作,逐项开展盘点评估,及时查漏补缺,同时,积极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全力确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工作走在前、作示范。

三是进一步在务实抓好合作协议上下功夫、见实效。要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强化协作、共同实施,一体纵深推进各项合作机制、协作协议,共同争取在加强两地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强联防联控上取得新成效。

四是进一步在科学谋划目标任务上下功夫、见成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指示要求为遵循,结合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重点任务,切实将《规划纲要》“任务书”转化为“施工图”,共同配合编制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将共同谋划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重大改革,加快推动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措施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向国家部委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支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六江”生态廊道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等工作。

王波表示,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战略协同、规划衔接、政策沟通和工作联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效。下一步,四川省将持续巩固共商共建取得的实际成果,不断深化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推动各项重点任务逐一落实见效。

一是要抓住战略机遇。要整体谋划规划目标,尽快启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结合两地实际和问题短板,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建主要目标、总体要求和重要项目,推动两地规划同图、计划同步。要细致谋划重点任务,深入研究今后五年内川渝共建完成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细举措、落实责任,逐项推动落实。要切实谋划重大项目,谋划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的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争取一并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规划盘子。

二是要明确发展定位。要根据“一极两中心两地”的总体目标,结合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明确不同区域市县的发展定位。与重庆毗邻的达州、广安等6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把深化交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作为推动毗邻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进两省市协同治理探索新路、作出示范。

三是要完善联动机制。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将重大任务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及时转化为具体政策、具体工作和具体项目,继续深化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行机制。要构建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引领作用,共同争取国家在基金中单列长江上游支持额度。要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把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纳入“一岗双责”和对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目标考评内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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