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2-01051 | [ 发文字号 ]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2〕42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埠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重庆埠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公司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内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设施已停止从事危险废物的接收、贮存、预处理等经营活动,且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处置完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CQ5002300043)予以注销。
此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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