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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2-01050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2〕42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截止2022331日核发的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市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持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80家,总能力155.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22家)利用处置单位共60家,利用处置能力144.2万吨/年;综合收集贮存单位20家,收集贮存能力11.3万吨/年(见附件1)。

另有19个许可证已到期,正在办理延期或注销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见附件2)。

二、区(县)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有区县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27家(仅限收集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总能力10.1万吨/年。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确定的煤焦油、铝灰、含油金属屑的利用单位以及飞灰固化螯合物处置单位共13家,总能力70.5万吨/年(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周 琼,023—88521836

附件:1.市级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截至2022331日)

      2.已经到期或注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截至2022331日)

3.区县确定的豁免管理单位和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截至2022331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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