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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环境质量简报

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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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26天;环境空气污染物6项基本项目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1]均达标。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82,酸雨频率8.7%

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95.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库区一级支流水质呈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34.7%

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4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为97.1%,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8.9%,夜间达标率为95.2%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26天(优146天,良180天),超标天数为39天。全市环境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为54μg/m3PM2.5年均浓度为35μg/m3SO2年均浓度为9μg/m3NO2年均浓度为32μg/m3CO浓度[1]1.0mg/m3O3浓度[1]127μg/m3,以上6项基本项目均达标。

(二)降水质量。

降水质量按《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进行评价。2021年,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82,降水pH月均值范围为5.28—6.23;酸雨频率为8.7%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021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2]238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和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1%65.1%27.8%4.6%0.4%;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95.0%,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98.3%。全市65个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长江干流水质。

2021年,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监测断面均为类水质。

(二)长江支流水质。

2021年,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218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和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3%61.9%30.3%5.0%0.5%。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94.5%,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98.2%

长江主要支流嘉陵江流域共设51个监测断面,其中干流5个监测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其他46个监测断面中,Ⅱ类、Ⅲ类、Ⅳ类和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8.3%54.3%15.2%2.2%,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长江主要支流乌江流域共设29个监测断面,其中干流7个监测断面和其他22个监测断面均为类水质。

(三)库区一级支流营养状况。

2021年,三峡库区36条一级支流72个断面水质呈中营养的断面比例为65.3%;呈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34.7%。其中,36个非回水区水质呈中营养的断面比例为63.9%,呈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36.1%36个回水区水质呈中营养的断面比例为66.7%,呈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33.3%

(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1年,全市6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其中主城区14个,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51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评价。2021年,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4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为97.1%,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8.9%,夜间达标率为95.2%

声环境质量分为中心城区和其他区县城区两部分进行评价。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2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为83.0%,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4.3%,夜间达标率为71.6%。其他区县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6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1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为98.4%,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9.4%,夜间达标率为97.4%


附录:

[1] O3CO年评价浓度。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规定,O3CO分别采用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进行年评价。

[2]河流水质定性评价分级。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类水质比例≥90%

75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类水质比例<75%,且劣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75%,且20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60%,且劣类比例≥40

重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