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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第00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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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问题的建议》(第0064号)收悉。经与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摸底数、编规划、定标准、抓重点、补短板、强支撑、严监管、建机制、推示范、共参与”的工作步骤,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确保长效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100余座,设计处理能力18万吨/天,配套管网390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20年的28.6%提升至2022年的39.7%,在中西部地区领先,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及部级会议作经验交流,《人民日报》202369日刊登我市经验做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市委一号文件连续6年对农村污水治理作出安排,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专门安排,明确指标、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每年开展治理成效评估和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并将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

(二)坚持政策引领。根据西部农村山地丘陵的自然环境特点、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人口发展趋势、农户生产生活习惯,按照全市城乡统筹发展“一盘棋”的要求,以行政村社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市农村常住人口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和设施运行情况全口径摸底调查,摸清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度运行状况、监测情况、运维费用保障情况、三方运维建立情况,搭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系统。出台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指导全市39个涉农区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运营管理办法,在“十三五”已实现全市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1000人以上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基础上,计划到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目前已完成186座设施建设及47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十四五”目标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53%52%

(三)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原则,以“五区五沿”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采用纳管、集中、分散、资源化利用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避免治理模式和标准“一刀切”。比如:合川区针对水环境要求高特点,对靠近重要水体、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区域,采取以A2/O等活性污泥法为主的处理工艺,保障出水的持续稳定达标;对村民聚居点,聚焦水质水量波动性大、进水浓度低等特点,经充分比选、试点研判,选取“淋滤塔+生物滤床”等生物膜法为主的处理工艺,规模效果明显。涪陵区适应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状,对小聚集点的农户污水收集后通过管网输送至田边微动力生态调控池,并配套建设还田管网,用于农田灌溉,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肩挑背扛粪水难的问题,涪陵区农村生活污水达标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全国示范案例;现场走访居住较为分散、生活污水采取简易处理后就近就农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农户,村民表示治理后蚊蝇和臭味明显减少,对治理成效非常满意。

(四)坚持问题导向。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推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一站一策”要求对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管网破损、停运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期整改,实施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市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自测及区县生态环境局监督性监测。按年度抽查100座已建设施,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细则(试行)》《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细则(试行)》,将评估及核算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并作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建管并重。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机制,全市39个涉农区县125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91家专业化平台公司实施“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该模式覆盖率由201960%提升到202273%,保障了建设运维质量。全市各区县财政每年投入8600多万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并强化绩效管理。合川区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BOT+EPC+O”模式,涪陵区引入国开行资金支持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巫山县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EOD模式。全市分级分段设河长1.83万名,其中,村(社区)级河长占比达60%,实现全市5300余条河流、3000余座水库全覆盖;连续发布总河长令,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查河、治河、管河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

二、关注问题的有关情况

(一)资金渠道问题。前,国家及市级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主要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的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资金,以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促治”资金。其中,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23亿元,其中1.53亿元统筹整合用于14个区县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0.7亿元用于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忠县获得204万元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二)运维保障问题。截至2022年底,忠县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6座,设计处理能力6000/天,配套管网13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主要依据《忠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由县财政局按年度安排约80万元支持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乡镇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监管,第三方专业化平台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第三方运维覆盖比例达到96.4%)。

(三)考核方式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市制定评估细则和核算细则,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2个指标相关解释,并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估。2022年,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5.1%,位于全市第15名;2021年,忠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7.8%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开展整治。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全市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二是推进已建设施提质增效,提高运行效率,强化设施绩效管理。三是结合实际,总结推广建设费用合理、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效果稳定的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四是健全“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长效机制。五是继续加强对忠县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六是帮扶指导忠县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包装储备优质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函已经我局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77          

联 系 人:何国军

联系电话:88521844

邮政编码:4011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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