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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湛常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第0837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源头减量、过程管控、就近纳管、集中达标、分散利用、运行长效的要求,统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问题导向,梯次推进。按照设施覆盖面由大到小梯次顺序,以沿江、沿高速、沿铁路、沿城市周边、沿景区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为优先,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600座(处理规模≥20/日),分散污水处理设施301座(处理规模<20/日),总设计处理能力16.8万吨/日,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二是规划引领,统筹治理。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围绕基本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设施达标改造;推进农家乐、民宿生活污水处理3个重点任务,指导全市39个涉农区县完成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指导。修订《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处理规模和排放去向,细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要求。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模式和工艺汇编》,按照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要求,指导区县科学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规范运营监督管理。对处理规模20/日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执法监测。督查督办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的设施。

五是加大投入,保障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8亿元,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的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采用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原则,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牢牢把握问题、目标、责任、效果四个导向,继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结合相关规划,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章,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以上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强化已建设施技术改造。同时,结合改厕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灰分离、源头减量、粪污还田

二是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运行维护。持续推进集中式设施出水监测,对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的设施开展督查督办。

三是组织指导区县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按程序要求申报纳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农村改厕等专项资金,共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主题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和成功经验,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有条件地区设置村民环保监督员,以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激励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管。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511

人:李浩然

联系电话:8852184419912464522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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