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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1年第六批大气突出问题污染源

日期:2021-11-16

近期,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问题较突出,现对第六批大气突出问题污染源予以通报。

“我们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个工作日内函复我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力的区,将按程序移交问题开展约谈和督办,扣减中央和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暂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并纳入年度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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