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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重庆18项制度进展顺利

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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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从明确执法职责、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四个方面,要求建立完善18项制度,全面指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据介绍,重庆明确了18项制度建设任务,细化落实31项具体措施,并印发了《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渝环办〔2021〕59号)。截至目前,18项制度中有14项已建立或长期坚持,有4项制度正在全力推进。

在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方面,2020年8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确定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170项行政执法事项,目前正在动态更新2021年版。印发《重庆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并配套印发大气污染、水污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项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在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优化执法方式,高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统筹组织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与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2022年起,生态环境领域的计划性检查将全部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将434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并将于9月底前完成现有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工作,并重新予以公布。统筹调用市、区县执法力量,开展了“三江”沿线联合执法、锰污染联合执法,并将继续开展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垃圾焚烧、水专项、大气专项,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川渝联合执法等交叉执法。

在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方面,2018年10月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试行)》,建立环境执法和监测联动机制。2020年11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线索移交机制》,并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疑难问题研讨等机制。2020年6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2020年10月印发《关于公布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专家库名单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与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环境执法应急专家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借助法律顾问和专家辅助执法工作。

在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执法工作,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方面,2019年8月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9年4月印发《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行政处罚量基准》《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目前正在开展修订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从2021年6月起每月公布一批10个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健全执法普法制度,全过程加强普法宣传。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全面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升了执法效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开展双随机检查4488家次,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936件,罚款5621.5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5件、限产停产6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印制法律宣传单20万份,开展企业守法培训1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3次,发布典型案例30个。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履职责任制度、非现场监管方式、专案查办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4项制度的建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上述负责人表示。(程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