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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气”、跨界转“废”、联动执法 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不断推向深入

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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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正向纵深推进。今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4月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有关协议以来,两省市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环境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机制、协同合作、资源共享,不断推动川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落地见效。

启动蓝天保卫战联动检查

川渝两地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大气环境相互影响。5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重庆永川联合召开2020年川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第一次会议,会论讨论通过了《关于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联动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通讯联络、联席会议,空气质量会商、信息通报共享、预警应急联动、交叉检查执法等工作,健全联合防治机制。四川省内江市、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重庆市永川区、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在会上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协议》。

一张协议管两地空气,治“气”联合突出防治成效6月22日至30日,重庆渝北、永川、合川、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四川内江、泸州、广安、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四个联动帮扶组,对重庆渝北、永川、合川、双桥经开区及四川内江等5个区域开展了今年第一轮次联动帮扶。本轮帮扶涉及川渝毗邻区域20余个区(市)、县,大气、执法、监测等70余人参加,突出VOCs检查重点行业10个、企业30余家,发现并移交涉大气环境问题线索23条。

接下来,两地将继续深化落实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工作要求,突出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协同防控夏秋季臭氧、冬春季PM2.5污染,进一步抓好联防联控联治联动,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3类危废15家企业纳入首批“白名单”

川渝两地切实推进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机制落地见效,双方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转移“白名单”制度,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助力高质量发展。

川渝两地在调研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互补性强、跨省市转移量大、日常来往函件多周期长等现状,积极思考,探索创新,首批将15家企业纳入“白名单”,畅通两地跨省转移通道,发挥优势共享两地利用处置资源,深受企业好评。据悉,重庆首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有8家,其中2家废铅蓄电池处置单位可接纳量为6.8万吨/年,6家废线路板处置单位可接纳量为1.16万吨/年,共7.96万吨/年;四川首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有7家,其中6家废线路板处置单位可接纳量为1.75万吨/年,废荧光灯管0.02万吨/年,1家废铅蓄电池处置单位可接纳量为0.05万吨/年,共1.82万吨/年。

目前,“白名单”制度已经切实实施。现四川已按照“白名单”直接审批61件申请转移到重庆处置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共批准转移危险废物2.58万吨,其中批准2.18万吨废铅蓄电池转移到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0.4万吨废铅蓄电池转移到重庆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同时,重庆已按照“白名单”直接审批3件申请转移到四川处置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共批准转移危险废物435吨,其中批准300吨废线路板转移至绵阳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批准转移100吨废线路板和35吨含汞灯管转移至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重庆之间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互补性强,而且距离近,既可以减少转移环境风险,也可以充分共享资源,更有助于强化成渝两地危险废物联动管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白名单”制度,简化了流程程序,提高效率效能,原来同类别每个批次的转移都要相互征求意见,还要征求区县意见,程序繁琐,实施“白名单”制度后只需征求一次意见。如废铅蓄电池,2019年共审批177个批次,来往函件177份,现按照“白名单”制度,四川不再需要向重庆市征求意见,重庆市只需要向四川发一次函,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白名单”不是简单的简化程序,同时明确了联动监管的要求,一旦发现两地企业有违法违规等为,将及时通报,停止转移,并将企业守法情况纳入环境信用管理,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不放松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下一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还将结合3类危废“白名单执行情况,进一步扩展跨省市转移类别,并延伸到周边省份,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联合执法12次检查企业100余家

开展跨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落实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机制,共护生态环境。4月1日以来,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等区县与四川省泸州、内江、隆昌、开江、邻水、安岳等区县开展联合执法12次,检查企业100余家。

目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已起草2020年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将以水、气为重点,聚焦川渝两地出入境河流超标断面和秋冬季区域性大气污染开展联合执法。川渝两地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也将结合各自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行动。

此外,今年4月1日以后,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还陆续签订了《放射源安全监管跨区域合作协议》《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等,多领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合作向纵深推进。